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)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公示要求。建设单位对《山南市产城一体示范点园区24号道路建设项目》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工程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山南市产城一体示范点园区24号道路建设项目
二、建设地点:西藏自治区山南市
三、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四、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五、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